Saturday, March 12, 2016

沒被抓到也算作弊嗎?1


在序論二中,作者指出:「不管是新聞上看到的,還是我們自己的經驗,這些最經典的道德規範並不是很管用,有太多人都是根據下面的規則在做事:
一、說話算話如果有賞的話。
二、說實話如果說謊沒有比較簡單。
三、不傷害別人,但是如果損人可以利己就沒關係。
四、能坐著就不要站著。
五、沒事不要找事做。
六、不爽就要發洩出來。
七、不要道歉、不要流露出同情心,也不要原諒別人,這些都是弱者的表現。
八、不要洩密,但是如果可以獲得好處就沒有關係。
九、用金錢或靠關係來達到目的或逃避處罰。
十、面對任何情況都要問自己『怎樣做對自己最有利?』(p.15-16)

若你身邊的朋友、家人是根據這樣的規範來跟你相處,你會喜歡嗎?

書中列舉了 33個例子,當中有好些值得討論。我揀選了幾個跟大家分享,若你是以下個案的主角,你又會怎麼做?

例子一:每個人都應該有上場的機會嗎?
籃球教練堅持讓每個人上場,包括技術最差的球員,每次教練把那些可以得分的球員換下時,我都很生氣,太不公平了;如果我跟其他球員可以繼續留在球場上,我們領先的幅度一定可以更大,但是教練說我這樣對其他天份不高的球員不公平,教練和我誰才是對的呢?(p. 67-70)

例子二:把結局講出來很過份嗎?
我班有一個同學,他很喜歡在人家還沒有去看電影之前,不管別人想不想聽,就先把結局講出來。我跟他說我不喜歡這樣,他只會說「影評也會講出來啊,反正你遲早都會知道,幹嘛那麼敏感,不過就是部電影。」 誰是錯呢? (p.133-137)

例子三:你可以做的事,就代表你應該做嗎?
我發現了一個方法,可以免費穿到新衣服:我在一家設有三十天無條件退貨的商店買衣服,穿幾次後就把衣服退回去,還可以獲得全額退款。我的朋友認為我這樣做不對,但我一點也不覺得,因為這個規則是那家店自己訂的,只是她沒有那個膽量去做。 (p. 187 – 191)

例子四: 做好事對我有什麼好處?
上星期,我在回家路上拾到一個錢包,內有信用卡,駕駛執照和五千元,我本想把錢拿走,但是我知道我會有罪惡感,而且父母也會問我錢從哪裡來。我聯絡了失主,並把錢包交還。我本以為他會給我一些獎金,但他只不斷的說「謝謝」。他的錢包裡有那麼多錢,就算不給我錢,至少也該送我禮物吧!這叫我再也不想做「好事」了。(p.195-199)



布魯斯.韋恩斯坦 (2010)。《沒被抓到也算作弊嗎?》台灣:漫遊者文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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